陕西公安交警全力保障旅游出行安全顺畅
发表时间: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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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旅游旺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精准布警、精细管控、精致服务,紧密结合旅游道路交通实际,突出管控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保畅通、降事故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暑期及旅游旺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保障旅游出行安全顺畅
面对暑期及旅游旺季带来的交通流量激增、汛期叠加等多重考验,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投入到旅游旺季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西安交警与客运企业建立了“警企联动”机制,会同旅游公司开展“亲情互动保平安”活动,构筑企业和家庭双重管理架构,将安全监管从“末端管理”向“源头治理”延伸;强化动态监管落实,每月对所有观光车驾驶人违法记录情况进行系统性筛查;每月开展一次客运驾驶人及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常态化敲响安全警钟;每周开展一次突击性抽检行动,强化源头监管力度;每周调取一次GPS监控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采取多种分流管控模式,推动了旅游交通管理的大循环、小循环、内循环相通、相兼、相融。大循环是以全市为大局域并依托高速公路和省县道形成全域性远端分流;小循环是依托太白山“景城一体”模式,对进入景区自驾车实行有序的外围调控;内循环即通过科学调控景区内交通承压度,充分降低风险点,避免拥堵点,保障景区交通井然有序。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规范执勤执法的基础上,将管理与服务深度结合,每个执勤点和每个巡逻组既是交通安全的管理员也是热情帮忙的服务员,第一时间为游客咨询和求助提供帮助。与此同时,咸阳交警通过前置性路况提示、集散地提示、停车区位提示、公共旅游交通安全服务提示等,保障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路面作为主战场,紧盯易肇事肇祸的重点时段、路段、车辆不放松,坚持问题导向,量化任务分解,从严治理、强力攻坚,以硬性管理措施夯实任务责任和整治效果。铜川交警创新勤务模式,突破管理区域束缚,采取交叉执法、联动共治等形式,推动交通秩序治理有声势、有效果。
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行旅游客车“户籍化”管理模式,细化客车公司管控措施及安全主体责任,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客运、旅游运输公司,对客运、旅游车辆逐辆进行安全检查;联合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车、包车管理,督促旅游公司严格制定落实旅游车辆每日检查制度,严把车辆出站关;对进出景区的旅游客车、旅游包车及私家车等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和行车轨迹监管;对车辆在景区内行驶速度、载客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有效保障景区的交通安全。
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一时无法治理路段采取设置警示标志或禁止机动车驾驶人驶入标志,前置性做好事故预防措施;严格管控容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塌方路段和汛期积水路段,发挥观光车驾驶人、村民、景区安全管理员的作用,第一时间掌控动态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走进全市旅游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中,民警辅警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剖析事故原因,要求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民辅警还通过GPS监控系统随机抽查车辆营运期间的状态以及乘客安全带使用情况,教育驾驶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辖区镇政府、村委会,持续加大对农村短途客运车辆、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民警辅警进村入户向村民宣传旅游季驾驶车辆上路注意事项,在村头、公路交叉口等设置临时执勤点,对出村驶入公路的农用车、摩托车、面包车等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切实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立公路交通气象预警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地发布夏季交通安全预警信息,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关注路面交通流量和天气变化。同时,安康交警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高频次、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旅游季安全知识;督促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客运站等关键岗位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调整勤务安排,完善应急预案,加大对通往景区重点公路的警力投入,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组织民辅警深入通往景区的重点公路沿线进行细致排查,对因强降雨导致路面积水、山体滑坡等情况,加装警示标识,迅速联系相关部门立项整改。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交通广播、“两微一信一抖”等平台及时向驾驶人播报天气及路况信息,引导驾驶人选择安全的行车路线;组织民警辅警在景区出入口及沿线公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交通违法成本,全力保障辖区及旅游景区周边道路安全畅通。
保障旅游出行安全顺畅
面对暑期及旅游旺季带来的交通流量激增、汛期叠加等多重考验,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投入到旅游旺季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西安交警与客运企业建立了“警企联动”机制,会同旅游公司开展“亲情互动保平安”活动,构筑企业和家庭双重管理架构,将安全监管从“末端管理”向“源头治理”延伸;强化动态监管落实,每月对所有观光车驾驶人违法记录情况进行系统性筛查;每月开展一次客运驾驶人及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常态化敲响安全警钟;每周开展一次突击性抽检行动,强化源头监管力度;每周调取一次GPS监控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采取多种分流管控模式,推动了旅游交通管理的大循环、小循环、内循环相通、相兼、相融。大循环是以全市为大局域并依托高速公路和省县道形成全域性远端分流;小循环是依托太白山“景城一体”模式,对进入景区自驾车实行有序的外围调控;内循环即通过科学调控景区内交通承压度,充分降低风险点,避免拥堵点,保障景区交通井然有序。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规范执勤执法的基础上,将管理与服务深度结合,每个执勤点和每个巡逻组既是交通安全的管理员也是热情帮忙的服务员,第一时间为游客咨询和求助提供帮助。与此同时,咸阳交警通过前置性路况提示、集散地提示、停车区位提示、公共旅游交通安全服务提示等,保障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路面作为主战场,紧盯易肇事肇祸的重点时段、路段、车辆不放松,坚持问题导向,量化任务分解,从严治理、强力攻坚,以硬性管理措施夯实任务责任和整治效果。铜川交警创新勤务模式,突破管理区域束缚,采取交叉执法、联动共治等形式,推动交通秩序治理有声势、有效果。
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行旅游客车“户籍化”管理模式,细化客车公司管控措施及安全主体责任,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客运、旅游运输公司,对客运、旅游车辆逐辆进行安全检查;联合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车、包车管理,督促旅游公司严格制定落实旅游车辆每日检查制度,严把车辆出站关;对进出景区的旅游客车、旅游包车及私家车等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和行车轨迹监管;对车辆在景区内行驶速度、载客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有效保障景区的交通安全。
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一时无法治理路段采取设置警示标志或禁止机动车驾驶人驶入标志,前置性做好事故预防措施;严格管控容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塌方路段和汛期积水路段,发挥观光车驾驶人、村民、景区安全管理员的作用,第一时间掌控动态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走进全市旅游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中,民警辅警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剖析事故原因,要求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民辅警还通过GPS监控系统随机抽查车辆营运期间的状态以及乘客安全带使用情况,教育驾驶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辖区镇政府、村委会,持续加大对农村短途客运车辆、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民警辅警进村入户向村民宣传旅游季驾驶车辆上路注意事项,在村头、公路交叉口等设置临时执勤点,对出村驶入公路的农用车、摩托车、面包车等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切实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立公路交通气象预警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地发布夏季交通安全预警信息,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关注路面交通流量和天气变化。同时,安康交警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高频次、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旅游季安全知识;督促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客运站等关键岗位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调整勤务安排,完善应急预案,加大对通往景区重点公路的警力投入,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组织民辅警深入通往景区的重点公路沿线进行细致排查,对因强降雨导致路面积水、山体滑坡等情况,加装警示标识,迅速联系相关部门立项整改。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交通广播、“两微一信一抖”等平台及时向驾驶人播报天气及路况信息,引导驾驶人选择安全的行车路线;组织民警辅警在景区出入口及沿线公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交通违法成本,全力保障辖区及旅游景区周边道路安全畅通。